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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7 雪奴傲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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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雪奴,已经死了。死在了墨梅剑之下。

    雪奴死的时候,虽然饱受痛苦,但是死的很安详。他最终如愿,死在了墨梅剑之下,灵魂终生守候着墨梅,不离不弃。

    谁也不知道雪奴的过去,谁也不知道雪奴的名字。他在王府,在江湖上,就只有一个名字,那就是十一号。

    多年前,年仅五岁的雪奴经历了昆仑一族灭族的伤害,而辗转来到了晋王府,成为了晋王贴身饲养的第十一名奴隶。从此,开始了忘却记忆,却又暗自寻找墨梅剑的历程。

    昆仑族,上古神族。自从盘古开天辟地的鸿蒙之初,昆仑族人便生活在昆仑山深处,守护着墨梅剑。世代相传,只为等到墨梅剑的主人,然后将墨梅剑传承给他,完成昆仑一族的使命。

    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,昆仑一族本是安详的农宅、小院被突如其来的黑衣人入境。这些黑衣人不顾老弱妇孺或者是手无傅鸡之力的病残,挥剑便刺进所有人的心脏。一个活口都不留,一夜之间,安逸而又清静的昆仑一族几乎被全部消灭。

    唯有事发之初,昆仑山墨梅剑的剑奴黑郎和昆仑族族长的女儿白媚暗生情愫,二人携带者墨梅剑偷偷逃离昆仑山。途中遭遇冲冲阻拦,而身受重伤,最终为梅七公所救。黑郎和白媚自知无力保护墨梅,而将墨梅交给了梅七公保护。并且嘱咐梅七公遇到墨梅的主人以后,将剑赠予之。

    黑郎和白媚与梅七公告别后,来到了乡间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。却还是逃不过灭昆仑族的黑衣人的追截。黑郎和黑衣人大战数百回合,身受重伤,从此与白媚消失在江湖之中......

    而雪奴正是黑狼和白媚的儿子。

    黑郎和白媚有了孩子以后,因为思念昆仑山的雪,而给孩子起名为雪奴。将昆仑山所有的故事都告诉了雪奴,同时也要雪奴继承剑奴,终生守候着墨梅。黑郎和白媚并没有告知雪奴墨梅剑的去处,他们认为,雪奴知道的越少,也就越安全。

    那年,黑郎白媚消失,年仅五岁的雪奴几经流转进入了晋王府,做了晋王的第十一名奴隶。雪奴虽然年幼,却天资聪颖,晋王更是对雪奴疼爱有加。聘请名师,传授雪奴武术。雪奴本来是要学剑的。但想到剑虽然兵器之王,却无法迅速杀死对方,而选择了金双锏。

    金双锏是当年唐朝开国大将秦琼的成名武器。雪奴就是因为崇拜秦琼,而休息金双锏。在金双锏名师秦羽的辛勤指导下,十一岁的时候,雪奴便凭借金双锏远走大漠,杀死了当年臭名昭著的大漠飞鹰——白斩鱼。从此,在江湖上名声大噪!但没有人知道他叫雪奴,只知道他是十一号。

    “君不见,黄河之水天上来,奔流到海不复回。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,朝如青丝暮成雪。人生得意须尽欢,莫使金樽空对月。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。烹羊宰牛且为乐,会须一饮三百杯.....”

    一路而上,熊惆远远地就听到有人在高声朗诵着李白的《将进酒》。随着越走越近,声音也越来越大。不一会儿踏进了穿岩诗林的一刹那,熊惆看到山壁间的巨石之上,一名身着白衣的书生,拿着书卷一字一字地朗诵着诗歌。

    “噫吁嚱,危乎高哉。蜀道之难,难于上青天。使人听此凋朱颜,连峰去天不盈尺,枯松倒挂倚绝壁,飞湍瀑流争喧豗,砯崖转石万壑雷,其险也若此。嗟尔远道之人,胡为乎来哉,剑阁峥嵘而崔嵬,一夫当关,万夫莫开......”

    此时,这名白衣书生已经一字一字地朗诵着李白的《蜀道难》了。熊惆嘴角微抿,也不愿意去和白衣书生答话。按照龙四所绘的图纸,药王谷坐落在衡山的蜀王谷内。如今已经到了穿岩诗林,离蜀王谷不过数里之遥。熊惆不想再做耽搁。

    “兄台,能否留下来借口水喝——”那名白衣书生见到熊惆不闻不顾后,不禁高喊道。

    熊惆知道白衣书生是在叫自己,本来打算当做没有听到。但是想到衡山自古便是名山,一定有很多的能人隐士,也不便不答。而且若是故作听不到,而径直往前走的话,白衣书生能在绝壁之上朗诵诗文,定不是常人。熊惆也不想旁生枝节。

    熊惆道:“身上没有水,倒是不远处应该有水井,你若是渴了。去水井喝上一口就是了。”熊惆并不知道附近有没有水井,只是凭借着若隐若现的山涧溪水的声音妄加推测。

    白衣书生道:“我是不想走远了。水井离此太远,走太远的距离喝口水又要回来念诗。这来来回回,好花时间。我看你腰间水壶内,水声嘀咕嘀咕地响,必定是水。你是不愿意我喝上你的水?而故意推辞的吗?”

    熊惆愕然,和白衣书生相距甚远,白衣书生竟然能够听到水壶内很小的水声,熊惆不得不佩服。于是,取下腰间的水壶,道:“既然被你知道了,那我也不便隐瞒。区区一口水,又不是黄金万两,给你!”言罢,卯足了力气,往白衣书生的方向扔去。

    怎知白衣书生离熊惆太远,熊惆也无法估计其距离。力气是卯足了,但是一扔却已经超过了白衣书生离熊惆所在的距离,越过了白衣书生而去。

    白衣书生眼见水壶远去,倏地望天空一纵,犹如天仙,矫若游龙般地飞向天空。随即,大鹏展翅,右手抓住水壶,飘飘然而下,更像是天上的仙人一般。

    熊惆惊讶不已。熊惆在江湖上已经闯荡多年了,期间杀人无数,也见过无数种门派的武功、轻功。但是从来没有见过白衣书生如此俊逸秀美的功夫。不仅美如画,而且高深莫测。

    白衣书生打开水平咕噜咕噜的喝上了一口。喝完后,大喊道:“好水!好水!”言罢,封住水壶,一把扔给熊惆。

    不知道是白衣书生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过。水壶故意扔短了,在离熊惆十米开外往山崖处落下。熊惆不打算拿水壶,也担心是白衣书生有意试探他的武功,便呆若磐石地立在原地,一动不动。

    一眨眼功夫,那白衣书生已经消失在崖壁间的巨石之上,而是从山崖深处升起,手中拿着的却是熊惆的水壶。

    白衣书生落在熊惆的身边,将水壶递给熊惆,道歉道:“无心之过,还请兄台恕罪。”

    熊惆接过水壶,道:“水壶也不值几个钱,掉了就掉了。”

    白衣书生笑道:“兄台赠水与我,我必定感激万分。但是小生功力不够,没兄台的那么大的力气,造成水壶下落,治好下崖去将水壶捡回。完璧归赵。”

    熊惆道:“你的轻功很不错。”言罢,也不再说话,想要绕过白衣书生而走。

    白衣书生道:“兄台过奖了。这是要去哪里?”

    熊惆停下来,斜眼看着白衣书生,道:“药王谷。”

    白衣书生听罢,突然之间手中的书卷化成一把三寸左右的匕首,直刺熊惆的颈部。熊惆反应灵敏,斜身躲过白衣书生的偷袭。随即,右脚往白衣书生的腿间踢去。还没踢中,白衣书生已经跃然而上,飘在空中。随即,白衣书生手中的匕首,往前一扔,直奔熊惆而来。

    熊惆拔出手中墨梅剑,挡住了白衣书生的匕首。哐当一声,匕首被熊惆这么一挡一划,刺进了刻着李白的名诗《长歌行》的石壁上,足足刺进了两寸深,只剩下剑柄在外。

    熊惆问道:“你为何听到我要去药王谷后便要杀我?”

    白衣书生冷哼道:“少装蒜了。有我白晓飞在,你休想入谷伤害我师傅。”

    熊惆大惊,这才明白这白衣书生乃是药王的徒弟,也知道了白衣书生的真名乃是白晓飞。于是,熊惆温和地道:“在下熊惆,想来拜会药王前辈,求药王医治在下疾病。在下并没有伤害药王的意思......”

    “住口!”白晓飞怒道,“有我白晓飞在,你休想走出穿岩诗林。”言罢,手成抓式,对着刚刚刺进石壁的匕首一吸。匕首吸出,落入到白晓飞的手中。随即,白晓飞呈离玄之箭的姿势,手指匕首,直刺熊惆的眉心骨。

    熊惆不敢大意,墨梅剑正想挡住白晓飞的匕首,却听得远处传来“徒儿住手!”的呼声,熊惆和白晓飞同时住手。白晓飞一脸的不甘心,而熊惆却是一脸的茫然,左想右想,也想不出声音从而传来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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