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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章 程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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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二天一早,李凌就到学校接来林雅芷。林雅芷满脸兴奋的道:“昨日的时候,我们女生部麦美德主任还问你要不要重回学校读书。如果愿意,可以留在下届一起。毕竟你都将近一年没有回来了。到时你可是我的学弟呵。同学们也都盼着你能重归学校呢。”

    李凌也有些心动。细细一想就算学业有成,也最多做个小小的医生。而现在他可以带领大把兄弟傲视江湖,这是他从小就渴望的侠义梦想,也是点燃热血时代的开始,不可能此时放弃,就拒绝了她的提议。

    林雅芷心头一阵失望,但也强装欢颜的道:“今天你带我到哪里去玩?”

    李凌有些促狭的笑道:“当初我被抓走的时候,你可是说过要带我见你爹呢!今天那么好的时光,我们还等什么啊?”

    “我有说过吗?我忘了。”俏脸一红,林雅芷啐道。然后又低下头,声音有如蚊蝇的道:“我还没时间给家人说,等我通报过父母再去好不?”

    李凌心头又是轻轻一荡,知道她这是完全接受自己态度,也有些忐忑的道:“去拜访岳父岳母大人,我也是有些害怕的。”

    “谁是你岳父岳母,脸皮也够厚的。我现在还没说过要嫁给你。”林雅芷白了他一眼,又笑道:“你都是济南最著名的大流氓,也有害怕的时候。”

    李凌呵呵一笑,带她来到了济南郊区的一间平房内。

    这个只有几十平方的房子,是李凌授艺恩师任春山的住所。他在此以算命为生。李凌在很小的时候发现他隐藏着一身功夫,就千方百计的拜他为师,学习起武术基本功夫大洪拳。不但如此,由于任春山学识渊博,也学习起政治军事书法等知识。在李凌最落魄的那些年,是在这里度过了美好的时光。任春山对李凌来说,可谓恩同再造。

    满心欢喜的到来,却看到一把大锁将房门扣死。李凌心头一阵失望。轻轻拨开门框,走进屋内一股霉气扑面而来,尘埃满地。却是好久都没有住人打扫的迹象。

    自从知道师傅的悲惨身世,李凌无时无刻都想着陪伴他左右。今日到来,竟然早就人去屋空。睹物思人,不免悲从中来。有些硬咽的道:“我师傅孤苦伶仃,以至于性情都有些孤僻。但对我有求必应,处处维护者我。自从我出事后,也不知道他老人家的踪迹。这是我做徒弟的不孝。”

    知道他对师傅的情谊深厚,林雅芷也不好相劝,默默的拿起扫把,开始清扫起来。等香汗淋漓的搞完卫生,看到李凌心情依旧低落,就道:“既然你们师徒情谊未了,也肯定有再见的时候。也可能他老人家有事外出,过个一年半载就会回来的。你也想开些,今天我带你去户人家。”

    “也许师傅还会回来的,他说过等我结婚还做高堂呢!你要带我到哪里去?”

    “别问了,你跟我来。”

    绿油油的庄稼,在小河流水间生机勃勃。一道栅栏围住的庭院,坐落在田埂地头。偶尔传来的鸡鸣狗犬声,让这户人家显得如此自然与静怡。让人能抛开外面尔讹我诈的社会,享受其间。李凌初来此地,脑海中不由浮现古诗里的田园风光。

    林雅芷对此地甚是熟悉,径直推开栅栏。对着屋内娇声喊道““颖姐,在不在家啊?你看我带谁来了。”

    屋中女主人听到喊声,轻灵动听的声音袅袅传来:“林妹子来了啊,快来屋里坐。这是……啊……李英雄?”

    一袭白衣拽地,衬托着风姿绰约的妙曼身材。惊慌失措的俏脸难掩绝世的容颜,皓肤如玉的一双纤手因为震惊,而将手中的针线女红掉落在地。此人赫然便是在济南城被日本人调戏,从而被李凌所救的女子程颖。

    如此风华绝代的女子,让李凌有种惊艳的感觉。虽然以前两次相见,但也是在紧张时刻。现在细细打量,竟然比自己见过的穆青莲都美上几分。

    程颖在初始的惊讶过后,双目一红,盈盈跪拜在地,道:“当初李英雄奋不顾身的相救,以致拖累性命,让我懊恼终生。今日终见英雄化险为夷,平安归来了。”

    李凌连忙抓住她滑腻的臂膀,制止了她,道:“如此大礼,可千万别折煞我呀!我只是做了个国人都应该做的事情,你也莫要太放在心上。我就学雅芷叫你一声颖姐。”

    程颖长而微卷的睫毛下犹挂着晶莹的泪珠,笑道:“那我也不客气的叫你一声凌弟了。你们快快进屋,还没吃饭吧,我这就给你们做些吃的。”也不做作,落落大方的邀请李凌两人。

    这个小屋并不宽大,但屋内明亮干净简朴。一切都那么井井有条,错落有致。在堂屋的案几上,立着两块牌匾。一块写着“先夫唐青山之牌位。”另一个却是“恩公李凌之牌位。”

    见到李凌巡视,程颖道:“我还以为凌弟已然作古,就立了个牌位天天供奉,等下吃完饭我来除掉。另一块是我丈夫,前两年因为伤病身亡。这几年我和女儿相依为命。如果当日我遭到日本人羞辱,定然不肯苟活世间,只是可怜了我的女儿。”

    李凌默然,寡妇带女,连滚带爬的,确实生活不易。等走时应该留下些钱财来接济他们。

    程颖到厨房忙活,林雅芷也去帮忙。李凌四周观看,却在一处嘎啦处看到一块红色的布票,上面居然是洪门春宝山的堂号,名字是唐青山。李凌大是震惊,原来程颖的丈夫是洪门中人,而且还是与自己同一个山堂,只是不清楚他如何死去。

    悄悄的将布票藏在了牌位后面,正在想着心事。突听一个小孩的声音传来:“林阿姨,你可来我,可儿想坏你了。”只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蹦蹦跳跳的从外面跑了进来。她亚麻色的头**亮得让人咋舌,扎着一对美丽的蝴蝶结,长着一双如羽扇覆盖的葡萄似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像夜明的星光,挺直的鼻梁光滑的皮肤薄薄的嘴唇呈现可爱的粉红色,精致绝美的五官如水蜜桃般粉嘟嘟地。

    她不待林雅芷回答,就来到屋内,看到李凌后,歪着脑袋,怯生生的问道:“你是谁啊?”

    李凌还没见过如此粉雕玉刻般的小女孩,大是喜爱,就指了指写着自己名字的牌位,笑道:“我就是这个人。”

    小女孩一脸惊讶的道:“你是小爸爸?”

    “小爸爸?”李凌也是摸不着头脑了。此时刚好林雅芷与程颖进屋,林雅芷捂嘴偷笑。程颖俏脸一红,道:“这是我女儿唐可儿。当初她问爸爸到哪里去了,我就告诉她出远门。后来又立个牌位,她就问是谁。我就算给她解释她也不懂,就告诉她那是小爸爸,逢年过节要烧些纸钱。现在凌弟既然来了,就别这么叫了。要叫叔叔。”

    李凌摆手道:“孩子我很喜欢,还是叫我小爸爸算了。来,可儿。小爸爸送给你一件礼物。”

    程颖大是窘迫,但李凌执意如此,也就不再阻止。但看到李凌从身上拿出的礼物,却是花容失色:“这是千年难得一见的祖母绿,晶体如此完整,当是价值连城。这个礼物太贵重,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。”

    李凌笑道:“颖姐当是大户人家出身,见识非凡。但这种东西在我眼中也不过如此,放心的拿着就是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要送可儿礼物,就选些轻便便宜的。这东西真的太贵重,绝对是万万不行的。”程颖一脸坚毅的说道。

    李凌拍拍全身,两手一摊,笑道:“我身上就这么些东西,也不止这一块,别的东西可没有了。我说送了就没有收回来的道理,颖姐也不必大惊小怪的。”

    “就是啊。”林雅芷捂嘴笑道:“今天好不容易逮着个暴发户,就算让他将东西先暂存在这里好了。颖姐也不必执意了。”

    程颖闻言面色稍霁,道:“这东西就暂时放在这里,凌弟随时都可以来取。”

    李凌又从身上取下一条金链子,系在宝石上,揽过唐可儿帮她带在脖子上。经过祖母绿的点缀,唐可儿本就精致漂亮的脸蛋更显雍容华贵。

    这顿饭是李凌感觉有生以来最好吃的饭。不说精细的菜肴,只是两个美女作陪就能令人赏心悦目,心旷神怡。何况还有一个娇俏可爱的干女儿。

    吃过饭后,李凌就问道:“听颖姐的口音不是本地人。不知从哪里搬来?唐大哥又是如何逝去的?”

    程颖思索良久,双眼雾气弥漫。轻轻一叹道:“我父亲原是江苏程巡抚,只因我当时年幼不懂事,被驱逐出了家族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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