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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顿顿都吃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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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从收功开始,谭飞肚子里就响个不停,是饿的。

    煎熬到早自习结束,几乎饿的走不动路。到了食堂打了一份稀饭要了两个大馒头,就着一包榨菜狼吞虎咽,风卷残云般消灭干净,然后在众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又去买了两个火烧,吃完以后胃是塞满了,还是觉得有些意犹未尽。

    谭飞现在是极度想吃肉!难怪习武之人这么能吃,动不动就五斤牛肉,十个包子,一壶烧酒什么的,这不是豪迈,是真的能吃啊!

    “谭飞这两天是咋了?有点反常啊,昨天是睡不够,今天是吃不饱,这么能吃能睡的据我所知也就是猪了。”秦强觉得很奇怪。

    围着桌子的一群人哈哈大笑。

    “年轻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能吃能睡不是坏事,其实我想明白了一件事,宁做饱死鬼,不做饿死鬼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话有理,我也这么想的,要不是没钱,我天天吃肉。”张少强赞同道。

    这次倒是没人笑,说到大家心坎了去了。其实宿舍里大部分是农村来的,土里刨食的家里没几个宽裕的,一天三顿奢侈一点的也就花五六块钱,节省一点的,一天三块钱也能凑合。

    一个个身材倒是苗条,要么像豆芽,要么像金针菇,虽然饿不着,说营养不良倒一点不夸张。

    “从今天开始,顿顿吃肉!”谭飞打了个嗝,放出这么一句豪言。

    “你发财了?真捡钱了?”王学宾发挥了他的财迷本色。

    “为了高考有个好身体,借钱也要吃肉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理由果然大气,我都找不出反驳的话了,话说你吃肉的时候也分大伙一点呗。”

    “行啊,以后我就是老大,你们跟着我混,吃香的喝辣的,顿顿管肉,吃个够,怎么样?”

    “切~”众人齐刷刷鄙视的目光。

    谭飞哈哈一笑,去洗饭盒。这只是个玩笑,大家都这么认为。

    宿舍里八个人关系还是不错的,吃饭基本上凑在一起,虽然应试教育专门量产同型号学生,但是这八个人各自都有比较鲜明的特点。

    秦强是个活宝,语不惊人死不休,爱开玩笑,人也讲义气,一米八多的个头,喜欢运动,踢足球打篮球什么都会,虽然不精通,但是只要逮着机会,一定玩得不亦乐乎。

    王默爱玩,玩游戏。脑子特好使,学习方面向来使七分力,但是成绩真的不错,每次考试都是前十名,这家伙高一高二的时候是游戏厅的常客,后来被家长知道了,暴打了一顿,由走读改成住宿。眼看还有半年高考了,学习成绩又是靠前,绝对是老师眼中的重点关照对象,一点出去玩的机会都没有了。就这,还不知从哪里找来一个小游戏机,经常偷偷玩俄罗斯方块。

    刘建军是个标准的书呆子,鼻梁上扛着一个五百多度的高度近视眼镜,似乎除了读书再没有别的事跟他有关系。不过虽然这么用功,但是脑袋不怎么开窍,比谁都用功,成绩却始终排在班上二十名左右。向来沉默寡言,但是很固执,认死理。

    张少强人称诗人,喜欢,喜欢写毛笔字,经常写首现代诗什么的,别人也看不懂。他不仅仅喜欢,也喜欢武学,什么跆拳道、截拳道、空手道之类的书买了不少,前阵子还偷偷买了一根双截棍,玩了一下午,把自己额头抽肿了,当天被班主任从枕头底下搜出来没收了。用秦强的话说,这家伙是被窝里放屁,能文(闻)能武(捂)。

    赵成是个官迷,可能跟家里的环境有关系,早熟得很,平时瞎吹胡侃的时候最喜欢说一些官场上的事情,虽然不见得都有道理,但是人很会来事,精明。

    孙继恒人称情圣,长得帅气,最擅长写情书,自诩谈了几个女朋友,跟女孩子搭讪是有一套,不过大伙偷偷观察过,跟他交往的女孩子都长得歪瓜裂枣的。

    王学宾最喜欢干的事就是打赌,每次跟人争论的时候必定会说“要不我们打个赌,十块钱,怎么样?”人送小财迷。

    谭飞经历了这几天的惊喜不断之后,心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,如今看周围的人也颇有些感慨,后世的记忆里,读了大学之后就极少与这些高中同学联络了,对于他们的未来没有太多印象,倒是赵成似乎确实当了个小官。

    吃肉的愿望是好的,可是手头的钱是不够的,捏着裤兜里仅剩的五块钱,谭飞有些无语了,好歹也算是重生了一回,连顿肉都吃不上。

    下午下班,谭飞去找老班请假,晚上回家。

    请假遇到了较大阻力,在这个关键时候,不上晚自习肯定是说不过去的,直到谭飞说家里请了个家教,恶补自己拉下的数学课,并且拍胸口保证,立军令状期末之前的摸底考试一定考个前十名,班主任这才半信半疑放他走。

    骑着自行车先找了个小餐馆,点了个青椒炒肉,饱饱地吃了几个大馒头,舒舒坦坦地出门,发现所在巷子口的自行车丢了。

    问了一圈没人看见啥时候被人弄走的,这下给他郁闷的,这些小贼简直没把自己这个高手当回事啊。

    步行了二十来分钟回到家,站在门口犹豫了一下才进去。

    说实话谭飞是很不想回这个家,自从母亲去世,父亲跟另外一个女人结婚过日子,他就非常不想待在这个家,虽然那时候他才只有十岁。

    其实这个后妈一开始对自己还是不错的,只是他无法接受,所以时间久了,这个后妈的态度也就慢慢发生了变化,由主动关爱到尴尬无奈,后来不耐烦厌恶,接下来开口辱骂甚至有时候动手打。

    直到谭飞有一次还手了,她也意识到人长大了,再动手保不准年轻人会不会干出出格的事情,现在就只剩下冷漠。

    这个后妈当初带着一个四岁的小女孩,跟着父亲一起过,其实也没少挨白眼,老家人都不待见,父亲搬出老家,在县城边上开了个卖杂货的小门市,父亲长跑外地,娘俩守着店,日子算不上好。

    谭飞自初中开始就住校,能不回家就不回家,父亲在家就问父亲要生活费,不在家就先借钱花。

    父亲对于现在的这个情形也是颇为无奈,他很想多一些关心,但是为了生计四处奔波着,有时候也顾不上,谭飞在家又是总冷着一张脸。

    这周生活费提前用完了,快周末了,想借钱也不好借,而且刚刚喊出要顿顿吃肉的口号,总不能回头就借钱买肉吃。

    一进家门,后妈坐在马扎上对笔记本上的账,抬头望了一眼,见是谭飞,皱了皱眉头,没搭理。

    谭飞一看情形知道父亲又出去了,也没吱声,自己拉开抽屉想拿点生活费,冷不丁背后来了一句,“干什么!”

    谭飞没回,反问了一句“谭忠呢?”谭忠是父亲的名字。

    “这周钱花这么快?今天才周四,他上周给你多少钱?抽屉的钱不是你该动的,这里三十块,连下周的生活费一起,多花了自己想办法。”

    谭飞望着她扔在桌子上的三张钱,没动。不是在生气,换做以前,肯定是扭头就走了,不过这几天下来,有些事情也看得开了。这个女人其实很不容易,没有她,这个家就更不像家了,说起来其实倒是自己做的不对,毕竟一开始对方是很有诚意的。

    他没接钱只是觉得不知道从哪里开始缓和这种矛盾。

    这时候里屋门开了,“哥你回来了,我正好有几道题要问你呢”,出来一个小姑娘走过来,边说边拿着桌子上的钱拉谭飞进了里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