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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九章 脆蛇和蚂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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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嗯?”李煜感官极为灵敏,却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,正要喝止旺财,却见一条背面棕色或古铜色,两侧略带紫色,腹面浅肉色,背面有一些翡翠色鳞片,缀连成若干短横斑的大蛇。

    大蛇从树枝间探出了半截身子和脑袋,它的后半截身子藏在绿叶当中,看不清它有多长,不过从这条大蛇露在外面的脑袋个身子来看,应该有两三米,跟一般的蟒蛇也差不了多少,只是不知道这是一条什么蛇,李煜还没认出来。

    李煜吓了一跳,当时就把空间里的猎枪取了出来,瞄准了大蛇,他紧张,没想到那条大蛇也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,看见树下的旺财更是吓得一缩脖子,那条大蛇就在十多米外,停了下来,探着脑袋,疑惑的盯着李煜,身子从树后游出,缩成一团,摆出一副戒备和攻击的姿态。

    根据颜色越艳的蛇,毒性越大的规律,这条蛇肯定是一条毒蛇,无论如何不能被一条不知名的毒蛇咬到,尤其是在深山野林里,先下手为强,后下手遭殃,李煜抬手就是两枪,“砰,砰”,枪声传出去很远,可惜打偏了,没打着。

    大蛇被吓懵了,啪嗒一声,从树上掉了下来,落在地上,断成了三截,但是没有血迹,头部带着半截身子飞快的往灌木丛里钻去,剩下的中部身子和尾巴还在摇动,似乎也要往草丛里钻。

    “这是一条脆蛇?”李煜脑海里突然闪过这个念头,当下狂喜,“旺财,追。”

    他连忙跑过去,抓住了大蛇的中部身子,握在手里,蛇的躯干犹自扭动,断口处齐整,没有一丝血迹,露出雪白的嫩肉,这时旺财也摇着大蛇的尾部回来了,“好样的,旺财。”李煜把蛇尾和蛇身收进空间里,向着蛇头消失的灌木丛找去。

    可惜哪里还有大蛇的踪迹,灌木丛又深又密,绵延也不知道多少里,李煜费力的钻了几米,也只能无奈的放弃了,“丫的,就剩一个头也能溜这么快,不过幸好逮住了后面两截,不然就亏大发了。”

    这大蛇是脆蛇,也叫碎蛇、银蛇、金星地鳝,金蛇,常生活在竹林草丛间,喜欢在早上的时候爬上很高的大树上喝清晨的露水,也喜欢吃花瓣草珠,在太阳的照射下,一身金光闪闪,所以也叫金蛇。

    山里老猎人曾说,遇见脆蛇的时候,要会捡,蛇断成三截的时候,不能捡蛇身,否则蛇头和蛇尾都会攻击人,要一手捡蛇头,一手捡蛇尾,剩下的蛇身自然也跑不掉。

    脆蛇因为喜欢吃各种草药,一身是宝,专治散瘀,祛风,消肿,解毒,治跌损折伤,大麻风,痈疽肿毒,,,,等等,曾有人出十万块钱一条,可惜脆蛇本来数量稀少,加上捕捉过度,已经绝了二三十年的踪迹了,而且很少有脆蛇可以长到一米,现在李煜捉到了这么大的两截蛇身,他都似乎看见大把大把的红色的软妹子在向他招手。

    这么长的两截蛇身,要是用来做药和泡酒,价值肯定无量,即使不用来做药,只要好好照顾这,这蛇身还会慢慢长出蛇头,到时又会出现整条脆蛇,简直就是无限生长的宝贝,沐浴在雨中,李煜控制不住兴奋的心,忍不住哈哈大笑,笑声极其嚣张刺耳。

    咔嚓!天空突然响起一阵炸雷,异常响亮,好像就在耳边,吓得李煜一哆嗦,滋溜一声,跳出了树下,离着树木远远的,肯定是刚才太嘚瑟了,老天爷看不下去了,得,我收敛点总成吧,闷声发大财我还是知道的。

    李煜嘚瑟完了,带着旺财就往营地走,边走边想,今天这是走了什么运,那条脆蛇肯定是吃饱了,趴在树上喝点饭后饮料,可惜被旺财发现了,好旺财,这名字取得好,果然是够旺。

    “糟糕,出来这么久了,香奈儿一个人不会出什么事吧?\"

    李煜三步并作两步,一口气跑到营地,香奈儿还在笨拙的缝补着帐篷,没被蟒蛇老虎之类的叼走,帐篷和小竹棚也在,没有其它野兽袭击,小竹竿棚里的鸡肉粥正散发着迷人的香味,正要往外溢出。

    香奈儿一直在帐篷中着往外观察动静,见李煜气喘吁吁地跑回来,非常惊讶:“李,发生什么事情了?你怎么去了那么久?啊……你的肩头和背上……有那个……蛭,蛭啊!”

    李煜听到香奈儿指着自己背后尖叫,以为什么野兽追来了呢,猛然转身,什么也没看到。当听她结结巴巴,半天才说出“蛭”这个单词之后,李煜才恍然,忙在肩头和后背狂拍数下。

    手掌果然触到一些软软滑滑的虫子,这是在山野里比毒蛇还恶心的东西,当地人叫山蚂蝗,不但吸血,还喜欢往人身体里钻,肯定是刚才在灌木丛里的时候被它们爬到自己身上来的。

    以前常听村里的老猎人讲,说是一个上过越南战场的老兵,以前在林子里洗澡,被山蚂蝗叮咬过几次,从部队回来之后,尿道口经常刺疼,到医院一检查,可把医生吓坏了,原来整个膀胱里都是山蚂蝗。

    还曾听过,一个猎人赤着脚在野山塘里走了一趟,结果被山蚂蝗顺着脚底板钻进去,都快钻到大腿里了。

    这些故事虽然夸张了点,甚至有点荒诞不经,却让李煜记忆深刻,一想到山蚂蝗从马眼里钻进膀胱里,或者在大腿里钻来钻去的情形,就是一阵恶寒,汗毛都竖起来了。

    李煜在身上拍打数下,只打下来三条手指似的肥硕山蚂蝗,还有几条已经钻进皮肉,打也打不掉。但是,这种情况却又不能硬拽,如果拽断了它的吸盘,就更麻烦了。不但会感染,还有可能溃烂,产生更可怕的后果。

    “香奈儿,把帐篷里的硫磺粉拿来?什么?你不知道什么叫硫磺?噢,狗屎,那单词我也忘了,就在帐篷里,昨天我用过没有装进背包。噢噢噢,算了,你背包里的杀虫剂或者蚊不叮类的药水,都可以!”

    李煜挺憷这种东西的,本以为大雨天进林子有雨水冲涮,山蚂蝗应该叮不上,没想到一下子叮了十多条,不知道被它们吸了多少血,太特么的恶心了。

    焦急之下,好多单词都忘了怎么说,幸好香奈儿经常在野外探险,知道怎么处理这种山蚂蝗。

    香奈儿手忙脚乱,从自己背包里找到一瓶蚊不叮药水,让李煜站在小竹棚里,喷在他背上的山蚂蝗身上,这药水一喷到山蚂蝗身上,这些软体虫子一阵扭曲蠕动,好像被针扎到一样,把脑袋吸盘从李煜的皮肤里退出来,啪嗒一声,落在地上,痛苦的扭动身体。

    余下的几只,也是同样的情况,一遇到药水,就从李煜身上落下去,被恶心得不行的李煜大力碾压踩死。可是,最后一只小蚂蝗在肩膀处钻得很深,整个身体都快钻进去了,药水落不到它身上。

    “怎么办?李,这最后一只钻得太深,喷了好多药它都不出来!”香奈儿同样惧怕这些软体虫子,不过她觉得总算能替李煜做点事情,强忍着恐惧,为它除虫,只是最后一只钻得太深,快把她急哭了。

    “就剩一只了?没事,等下你用刀帮我划开皮肤!”李煜说着,又在身上检查一遍,结果又从头发里揪出来两条六七厘米长的山蚂蝗。

    李煜回想一遍进林子的过程,一直都很小心,只有在遇到脆蛇的时候,跟着它钻进了灌木丛,忘了戒备周围树枝或草丛里的山蚂蝗,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,被它们叮在了身上。

    李煜跑回帐篷,找到硫磺粉,并取出猎刀,让香奈儿再试一下,如果硫磺粉还不起作用,就只能用刀划开皮肤,把这只不懂深浅的小蚂蝗揪出来。

    可能是因为山蚂蝗吸饱了,往外退了一点,当硫磺粉撒在它身上的时候,终于感觉到痛苦,扭动着肥胖的身体,从伤口里退了出来。

    落到地上之后,被李煜一脚踩得稀烂。

    这经历让李煜深刻明白一个道理,有空间也不比其他人好多少,如果遇到大蟒蛇或者毒蛇,甚至这样的小软体虫子,都有可能让他饮恨收场。

    接下来还要处理伤口,因为被蚂蝗叮过的伤口,血流不止,这是因为蚂蝗咬人时,会分泌出一种溶血素,使红细胞溶解,让伤口中的血液不能很快凝结,

    李煜先站在大雨中淋了一下,把鲜血冲洗干净,才让香奈儿帮自己擦上碘酒,不过让香奈儿意外的是,李青云身上的伤口很快就止血了,甚至有初步结疤的感觉,这种愈合能力太让人惊讶了。

    而李煜在旺财身上查检一遍,发现它们身上居然没有山蚂蝗,挺惊奇的,在雨后的草丛中,山蚂蝗成片成群的,没被叮上真是好运气,不过看到旺财的毛皮像缎子似的光滑,跑动时,连跳蚤都藏不住,就算真有山蚂蝗落在它们身上,也早晃掉了。

    这一折腾,可把李煜饿坏了,把香菇切丁撒进了煮好的粥里,此时,已经不能离开锅边,就蹲在那里搅拌,怕糊底,又煮了十多分钟,香菇的味道溶进了粥里,才把香菜沫撒进去,并从火上把锅端下来。

    “李,为了这点青菜可真危险,下次进林子一定要记得穿衣服,这次是叮在你的背上肩上,要是叮在男人的那地方,我真不知道该怎么下手了。”香奈儿吃着特制的鸡肉粥,感觉极为美味,心情大好,已有兴致取笑他。

    李煜心情颇好,想吓吓香奈儿:“蚂蝗只是恶心了点,不会伤人性命,我刚刚可是遇到一条十米左右的蟒蛇,脑袋比你身子还大,一口能吞下去一头牛,要是吞人的话,估计连渣子都不会剩,它不知好歹居然敢主动攻击我,被我几枪给打跑了,如果不是为了追杀它,蚂蝗也不会落到我身上。”

    香奈儿惊叫道:“什么?这附近有大蟒蛇吗?噢,这真是个糟糕的消息,蟒蛇饥饿时,或者受惊时,攻击性很强,人在它们眼中和普通野兽没有区别,我们吃过早饭,就离开这里?”

    “怕什么,有我在呢。”

    一碗鸡肉粥,一盒牛肉罐头,再加上李煜从“背包”里取出来的榨菜,荤素搭配,极为下饭。

    可是在听说附近有条主动攻击人类的大蟒蛇之后,香奈儿顿时没有了胃口,更不可能有心情挑逗李煜,倒让李煜安生一会,平静的吃下这顿早饭。

    “冒雨赶路这主意可真不怎么样,或许比被老虎追赶还危险。”李煜说着,把剩下的一点粥倒给旺财,可是一抬头,顿时惊叫一声,指着刚才挂死狗的地方问道,“我们昨天打死的野狗呢?我明明挂在那里的,怎么不见了?”

    “肯定是蟒蛇,蟒蛇来过这里,发现了死掉的野狗尸体。”香奈儿尖叫一声,被自己这个推论吓坏了,她的脸色比李煜还苍白,“噢,上帝啊,我们必须立即离开,难不成我们的营地就扎在蟒蛇的领地里?”(未完待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