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以,李氏这些日子也老在家念叨着这事儿,连带着连霍长宁也念叨两句。
李氏觉得霍长宁性子不够稳重,十六岁的人了成日里还跟个孩子似的,又担心他这副模样将来到了婆家会吃亏。
于是这些日子,李氏便也压着霍长宁,不让他再像往年那样得了闲便往外跑了,要是有空,不如在家多做做针线活儿,练练手也好。
霍长宁正是在家被自己亲娘念得烦了,这才跑来找江云苓说说话的,不过烦归烦,他心里到底也还是知道轻重的,这不,还是拿了针线来找江云苓做绣活儿了。
见他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,江云苓也笑了,想了想,又道:“听说大伯娘前些日子已经看过一个了,没看上?”
这事儿他也是那日去家里看林氏的时候听李氏提过一嘴。
好像是李氏家里的亲戚给说了个上巧村的,但李氏去打听了一番以后没看上。
男方年纪倒是合适,也是农户人家,家境算是不错的,但家里兄弟姐妹也多,而那男子却正好是家里不太受重视的一个,且听说那家人的娘脾气也大,是个爱摆婆母架子的,他担心霍长宁嫁过去以后要吃亏。
李氏和霍铁风商量过,按照他们的意思,最好是找个年纪相仿,人勤快,品性端正,家里情况也没那么复杂的,霍长宁心思单纯,是应付不来那么复杂的妯娌、婆媳关系的,最好离家也能近一些。
当初霍长芝就是嫁的太远了,导致如今一年想见几次都难,真有起什么事儿来,家里人赶过去都得一番功夫呢。
至于男方家里的条件,比他们家若是稍微差一些也是无妨的,到时给霍长宁的嫁妆备的厚一些,人家知道娘家是有人的,婚后反而会更敬着一些。
只是按着这些要求去寻,已经是一件十分不简单的事儿了,是以这亲事踅摸起来估计也还得费一番功夫呢。
闻言,霍长宁皱起眉眼叹了口气,点头道:“是呢。”
他爹娘在家里说这事儿的时候也不会特意避着他,是以霍长宁多少也知道些。
其实他觉得自己还小呢,这怎么一转眼就要成亲了,要是能一辈子不成亲多好啊,他觉得现在的日子就挺好的。
不过霍长宁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,这世道,姑娘小哥儿都是要嫁人的。
要是过了十八还留在家里,人口税不说,就是村里的风言风语都能能淹死个人,旁人会觉得你家小哥儿是不是私底下有什么问题,不然怎么一直嫁不出去,不止坏了自己的名声,连家里人的名声也都得跟着受累。
所以,就这么着吧,他听爹娘的就是,总归家里人那么疼他,总不会害了他。
说不上嫁人以后的日子也没那么可怕呢,他看他大哥,二姐,还有大青哥,成亲以后日子不也都过得挺好的嘛,他也只是想着将来要去一个陌生人家里,同他们家里人重新相处,心里有些害怕而已。
见他这样忧愁的模样,江云苓只觉得有些好笑,心里却是很能理解他的。
如今这样的世道,成婚,未来的夫君是个怎样的人,对于姑娘和小哥儿而言,确实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,他何其有幸,能遇上霍青,而他和长宁关系那样要好,也是长宁的哥么,自然也希望他将来能嫁个好人家。
只可惜他在平遥这边认识的人不多,不然他定然也是要为着这个事儿留留心的。
再说了,长宁虽然天真烂漫,但也是个知轻重的,就如现在,他虽被李氏念叨的有些烦闷,但手上的功夫也还是老老实实的在做,江云苓十分喜欢他这样的性子。
不过眼下,知道霍长宁心里愁闷,于是江云苓便也不再同他聊这些给他添堵了,转而说起了别的事情来。
江云苓给霍长宁手里绣的帕子的图样出了几个主意,霍长宁按照他说的改了几针,果然觉得顺眼多了。
两个小哥儿在那头亲亲热热的聊着天,金点儿则在院里树下用爪子刨坑,一截黑色的尾巴在身后摇的飞快。
江云苓和霍长宁说话的时候偶然看到一眼,便知道它又在刨它之前埋下的骨头了,于是便忍不住笑了。
快入冬了,山里的动物都要贴秋膘好过冬,于是这些日子,金点儿的伙食也比前时好些。
一是体谅它看家一年辛苦,二也是这段时日,为了给家里人补补身子,隔三差五的也是大骨汤不断,那些熬完汤的骨头棒子,自然就都给金点儿了。
时不时便有点肉渣和骨头棒子吃,是以金点儿的皮毛长的愈发油光水滑的,乌亮亮蓬松的,看着便叫人喜欢,只是它有的时候骨头吃不完便会埋起来。
江云苓头一次见它满院子乱刨的时候还不知道它在做什么,直到它刨了好几个坑,终于从坑里叼出来一根骨头的时候才恍然大悟。
他也是头一回养狗,才知道原来狗还有这样的习性。
夜里他和霍青说这事儿,霍青也笑,还说狗都是这样的,有时候它们甚至还会忘记骨头埋在哪儿了。以前爹还在时家里就养了几只猎狗,一直到现在,偶尔在院里挖东西,还能挖到它们埋的陈年旧骨头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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