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龙接到任务后,把这个事交给了手下于林。
让他骑着快马,携带画像,以最快的速度赶往京城。
到京后,把画卷放到指定地点后,立即返回就行。
画卷自有人去取。
于林接到任务后,骑了一匹快马,带足盘缠,向京城赶来。
一路顺利,几天后,来到了一个叫马集的镇上。天快黑了,
怕错过了宿头,便决定在集上住一夜
。
连日赶路,人困马乏,确实需要好好休息一下。
还有200多里地,不出意外,明天傍晚差不多到京城了。
集虽然不大,但卖什么东西的都有,比起山上来简直是人间天堂
。尤其是那一个个小酒馆,更叫于林拉不开腿。
这是个老酒鬼,不赌,不色,但是好酒。
喝起酒来不要命
,甚至有过喝一次酒,在山坡上睡过两天的记录。
当所有的人都以为他肯定被野兽吃了,它的生命最终在山林草岗上终结了时,这个家伙终却晃晃荡荡,一身草屑地出现在人们面前。
两天没吃东西,饿死了,他跑到厨房抓起饭就吃。
还说起早上啥事没做好,当人们说那己是两天前的事了,他才知道自己惹了祸,坏了寨上的事。
为了这次酒,愤怒的张信第一次对他大打出手,
用树枝条狠狠的抽打他。
不过不是赤着上身,而是穿着衣服。
抽的也是在屁股肉多的部位,
目的并不是让他受皮肉之苦,而是让他长记性。
“以后还喝酒不喝?”
“不喝了,不喝了,
以后再也不喝了。”
张信又往他屁股上抽了一荆条,“你个不成器的货,每次喝醉了酒都这样说,
可你哪次长记性?你知道你这次多危险吗?
幸亏我们这儿没有狼了,要是有,你喝的像个死人似的,还不把你叼走吃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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