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赶紧说,要定制哪首歌!”
系统懒的再和林一凡就定价机制的问题争辩,催促林一凡说出歌名。
林一凡想了一下,说道:“《take
me
to
your
heart》。”
他在知道是因为汤普森,《十年》的下载量才又再次上涨后,就去找来汤普森的歌,挑了几首知名的听了听。
汤普森的声线和《take
me
to
your
heart》的英文翻唱歌手的声线很像。
只是汤普森的风格专攻流行抒情,是这个风格的代表性人物。
按照正常逻辑,他应该是定制一首和汤普森以往风格相同的歌。
这样风险最小,想必汤普森也不会有什么意见。
但这,怎能显得他与众不同?
一番思考后,林一凡决定定制《take
me
to
your
heart》给汤普森。
这首歌抒情,但又带点摇滚。
以汤普森的唱功,基本是手拿把掐,而且这首歌在前世也是大火,是中文歌曲《吻别》的英文翻唱版本。
这是第一首中文歌被翻唱成英文歌,并且大火的歌曲。
音乐没有国界,只有好不好听。
既然在地球上能大火,在这个世界,没有理由不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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