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您干嘛写自己把警帽夹在腋下巡逻?这不是警风不整么?”
“这个,你看我这个儿,戴着警帽从人群里一走,这警徽,二十米开外他就看见警察来了,早跑了。没办法,从权,从权。”
“这您怎么赔了人家八百块钱?那年头八百块可不是小数啊。”
“噢,这个,天津来的‘粉案’(贩毒),我把开车的司机给放倒了……嗯,我有流氓习气。”
“您不像这样的人啊,里头一定有事儿吧?”
“唉,其实这真不怪我,这是个教训。我告诉你,搅进案子里警察来的时候千万别作太大的动作,容易引起误会……比如……”
“打住,您别拿我这胳膊腿儿比划……”
……
穿拖鞋立二等功的案子,也在这本日记里有记载,不过,从尹自己口中说出来,又是别样一番滋味。
那段时间,看这本“贼学”,萨几乎入了迷,真的,里面很多案件和福尔摩斯探案有得一拼。
一点儿也不奇怪,事实上和尹他们交手的案犯,绝不是头脑简单的。
有大学生。
有*表彰过的优秀教师。
有善于乔装改扮的高智商逃犯。
有越狱后到北京站邮局往监狱寄回手铐的狂徒。
有跑了上万公里到北京站抢劫的菲律宾人。
有杀了人要到北京拜毛主席的怪物。
中国人是最喜欢使用智谋的,中国的案犯也一样。
所以,尹最为自诩的,不是出手可以放倒“大饼光”(一个异常强壮的案犯),而是自己的一双眼睛。斗智斗勇,智在勇先。
我问过尹这些年担心不担心遭到报复。
出乎意料的是,尹说,不怕。
为什么?我很诧异。
尹说,我抓人,可我不侮辱人。他们输了,只能怪自己学艺不精、玩不过我,抓他是我的职责,他有什么可恨我的?
一句话,道出了斗智斗勇背后的玄妙。
我想,面对这样一本“贼学”,即便是我这样的外行,不想写点儿什么那肯定是心理有问题。
想写和动笔,是两回事。我是警界的外行,怕写出来让人家笑话。题材丰富,又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组织,我也不知道是否能写好。
而我终于决定,即便我是外行,还是要动笔吧。
序(5)
那是因为一个契机。
从一个知情人那里,我想问他是否知道某一个警察为何会离开了他心爱的岗位。
知情人也不晓得,那时他还年轻,却需要面对一场考试。考试,是一起真实的案件。
一边,是一个有深刻背景的亿万富豪,人们说他权势滔天;一边,是一个如同枯萎花朵、面色苍白的女孩子,还有她的老师,瘦弱的一个小女子,却毫无畏惧地怒视着那个禽兽。
考试的中心,是那个警察,他就站在两者的中间。
周围,有服务员,有门童,他们多半对事情有些了解,然而,愤怒的目光,不能熔融权势的分毫。
所有的目光,都集中在那警察的身上。
他看看左面,又看看右面。
终于,他的手铐,砰然扣在了那富豪的手腕上。
留下的,是富豪不可思议的眼神,还有春雷般的掌声。
事后,问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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